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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女学生下河洗澡意外身亡,老师该负多大责任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xmenkk     时间: 2006-8-20 09:14 PM     标题: 女学生下河洗澡意外身亡,老师该负多大责任?

2006年6月7日下午,海南省昌江县乌烈小学的8名女小学生私自离校,结伴下河洗澡,结果顷刻之间全部身亡,人间惨剧,天昏地暗。

于是,层层问责下来,上至该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、教育局长、行政主任、正副校长,下至该班班主任、当天上课的科任老师,辙的辙,免的免,调的调,处分的处分。有人问:学校,你的责任心哪里去了?师者,你的责任心哪里去了?(见2006年6月16日《海南日报》第14版时评短文《学校,你的责任心哪里去了》)

   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。责任,该由谁来承担?主管部门的领导应该负多少?学校应该负多少?小小的臭老九——老师又应该负多大?平时学校怎样做才算负责任了?老师怎样做才算尽责任了?除此以外,还有谁,也该来负一点责任?欢迎大家不吝赐教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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